竞争异化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重要视角。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出发分析竞争异化的表征、原因与社会影响,从而实现对竞争异化的批判。在资本主义社会,竞争异化有三重表征,即资产阶级内部竞争异化、工人阶级内部竞争异化、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竞争异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规定竞争为资本增殖服务,强制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参与竞争,并由工人阶级承受竞争损失。竞争异化凸显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悖论,致使社会思想文化趋向贫瘠。扬弃竞争异化需要围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从明确竞争目的、树立竞争导向和进行价值引导三个方面入手,把竞争还原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将生产力发展作为物质生产领域的竞争导向,树立科学的竞争观。
亚当·斯密的财产权理论是其经济、伦理与法律思想的交汇点,揭示了人性逐利与商业社会秩序稳定的内在关联。本文基于思想史视角,系统考察斯密对近代自然法传统及苏格兰启蒙思想的批判继承,论证其以财产权为核心的私法体系如何为现代商业社会的经济、道德与法律秩序奠基。研究发现,斯密通过重构自然权利学说,将财产权从契约论转向劳动价值论,并以“无偏旁观者”理论形塑正义规则,最终在产权保护与国富增长之间建立制度性纽带,为现代文明社会的法治框架提供理论支撑。
作为国际能源治理体系的核心法律框架,《能源宪章条约》长期以来为国际能源投资与贸易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然而,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能源转型的背景下,《能源宪章条约》却不得不面临一场严峻的“退约风潮”。许多《能源宪章条约》成员国纷纷质疑该条约在当今国际能源治理中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为应对这一危机,能源宪章秘书处启动了条约的现代化改革进程,旨在通过文本修订重塑国际社会信任。但就目前进展而言,改革成效仍存在显著不确定性。故而在面对“退约风潮”和现代化改革等诸多不确定时,中国应审慎评估加入《能源宪章条约》的利弊得失。一方面,应加速完善国内能源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夯实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应对外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机制改革,增强话语权,以期为国家能源安全法治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数字时代是数字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社会发展新样态,体现了数字资本逻辑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广泛渗透。通过数据要素的商品化,数字资本实现了对传统产业资本物质形态的超越,其增殖模式突破了地理和物理限制,并在社会生产、生活和交往等方面深刻改变了主体的存在方式。数字时代主体存在方式的变化,根源在于数字资本逻辑对社会的全面支配,以及通过数字技术这一媒介对人类存在方式的塑造,数字理性的普及则进一步削弱了人的主体性。因此,要破除数字时代人类存在方式的异化,必须有效引导数字资本逻辑的发展,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发挥数字技术的积极作用,进而通过人民逻辑取代数字资本逻辑,恢复人的主体性,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楞严经》以华美雅丽的文辞和幽深精妙的佛理,受到宋代文人的广泛推崇,成为了佛教思想与文学艺术交融的重要载体。其佛教观念与宋代审美思想在内在精神层面存在共通性,深刻影响了宋人认知世界的审美眼光,催生出全新的诗学概念和审美观念,如“六根互用”与“诗画一律”、“以心转物”与“拟人主义”、“法眼清净”与“妙观逸想”、“自性具足”与“不囿于物”。这些观念相互映照,极大地丰富了宋人的文艺创作与理论建构。深入探究《楞严经》与宋代审美思想的内在关联,可为把握宋代审美观念的丰富内涵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以“问题学”为方法,对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天”“天命”与“天人感应”作出系统性重估。论证指出:“天”并非实体性的超越存在,而是在“顺从—揭露”的反复逼问中生成的伦理—象征空间;“天命”并非神授规范,而是在持续揭露“伪称天”权力的实践批判中形成,其正当性根植于主体的道德反思。通过对“伪称天”机制的分析,揭示“天”的超越性表现为具有反抗张力的“伦理他者性”,能够制衡任何僭越权威。进一步批判“天人感应”以同构因果链封闭差异的整体化策略,提出应保留问题的开放性,使“天人结构”保持批判与创造的生成活力。创新之处在于以反权威的规范生成逻辑重释“天”之超越性,将其从形而上实体转化为持续运作的批判结构。
商事背景下的债权权益保护具有特殊性,应从《公司法》中探求债权人查阅权的具体举措。债权人查阅权具有缓解公司与债权人之间信息偏差、降低债权人遭受公司股东及实控人不法侵害、促进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等多重功能。但是,我国立法并未赋予债权人完善的查阅权,导致以公司为债务人的债权人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现阶段,关于债权人查阅权制度的研究成果甚少,也欠缺对债权人查阅权的系统性、宏观性梳理。鉴于公司资产是债权实现的基础,公司财务账册是公司资产信息的重要载体。因此,对公司债务人财务账册的查阅才是债权人行使查阅权的核心。小额债权人主动知悉公司债务人财务信息的能力较弱,对查阅权的依赖更强,应当作为查阅权的核心主体。同时,《公司法》视域下的债权人保护不应当以牺牲公司债务人合法权益为代价,应当以正当目的和保密义务为查阅权行使的限制性条件。具体在行权条件、行权方式、举证责任、辅助人协助查阅方面勾勒债权人行权程序的整体轮廓。
平台经济驱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其内在机制是一个从微观创新到宏观生态的系统性进程,具体体现为创新驱动机制、产业链升级机制、产业生态构建机制和资源配置优化机制四重机制。创新驱动机制通过技术扩散与范式革新,重塑了创新协作体系;产业链升级机制实现了从链主企业向产业链的单向赋能到全链双向赋能的跨越;产业生态构建机制通过搭建开放平台、激励价值共创与动态治理,实现了主体的共生演化;资源配置优化机制则在追求效率与结构优化的同时,引入了可持续性约束。本文认为,必须超越资本主导的发展逻辑,以社会主义经济原则引导和规制这四大机制,将平台经济的发展纳入服务于国家战略与共同富裕的轨道,方能真正释放其驱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巨大潜能。
网络民粹主义在高校青年网络空间中的蔓延,呈现出离散社会共识、破坏社会秩序等消极影响。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视角,依据各类行动者的划分和转译环节的进行,可以构建起“核心引擎-主脉赋能-边际共鸣”的高校青年群体中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行动者网络层级扩展模型,以此展开对其演绎机理的动态分层阐述,揭示其由少数青年网络民粹主义者激发,经由部分高校学生和涉事部门传导赋能,最终引发特定群体共鸣的演进路径。并从行动者网络生成与转换的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引导路径,通过释疑焦点问题、凝聚价值共识、主导舆情中心、形成共治格局,以实现对高校青年网络民粹主义的消解。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有效识别、防范、规避学生事务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是加强新时代高校法治工作、提升高校管理法治化水平、推进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管理制度供给不足、高校与学生之间关系错位、管理者法律意识不足、教育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导致高校在管理依据、管理程序和学生受教育权实现、生命健康权保障、人格尊严权保障、住宅权保障、财产权保障、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权保护等方面面临着各类法律风险。应当通过建立健全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律规范体系、提升管理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完善学生事务管理程序机制、建立专门法律事务机构、构建校生纠纷多元解决渠道和建立学生事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