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05期
相互作用的复杂化:“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中介
林亚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历史唯物主义中非常重要的观点,经济决定论对前者如何“决定”后者的解释过于简单和机械,极大地歪曲了马克思主义。到底如何理解这一“决定作用”?如何理解二者的相互作用?葛兰西丰富了上层建筑的概念,提出以市民社会作为中介,使其成为经济基础与政治上层建筑相互渗透的中间环节。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这一思路不断深化,他们致力于解释上层建筑的复杂性,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复杂化。
数据拜物教意识形态批判及多维应对路径
姜英华;张琳;数据拜物教意识形态是伴随着数据的出现及其大规模运用所产生的一种新的资本主义的思想统治工具。其生成过程体现为现实数据交互利用环境下数据与人之间主客体关系的三重颠倒与遮蔽。作为数据“物神”的忠实信仰者,数字资本家必然会在资本逻辑、权力欲望的支配下展开对数据及其相关技术的攫取占有,而一般数据拜物教徒则在对数据的依赖信任、数据的交互使用、数据流量的追寻中遭受数据的隐秘驯化。数据拜物教意识形态的本质作用在于实现对当代数众的思想统治,为科技公司数据窃取确立合理性依据,同时为帝国主义数据殖民披上合法的外衣。为防范和抵制数据拜物教意识形态对我国数据健康发展所造成的威胁,可以从思维扭转、资本规制、制度构建以及技术为民四方面进行有效应对。
“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企业面临的生态环境风险及应对
李海敏;受国内和东道国产业结构影响,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选择具有环境敏感型和资源寻求型特征。当其遭遇沿线各国本身存在的生态环境基础脆弱、环境保护法治化程度不高以及国际第三方势力介入煽动民意等风险因素时,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多重生态环境风险。这些风险具有复杂、多元、综合的特点,属于企业海外投资经营中国家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依靠企业自身很难有效应对,需从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着手寻求治理之道。国家层面应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环境评估机制,完善对外投资环境保护规制,重视环境保护软实力输出;企业层面则应处理好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提高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意识。
有偿分配制度下的政企碳交易演化博弈分析
李艳梅;于子钦;碳市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我国在碳市场运行初期对纳入碳市场的行业进行配额时都是免费分配,在未来将适时采用有偿分配的分配方式。为探究有偿分配制度下影响企业在碳市场交易及政府监管策略的因素,构建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演化博弈模型,对不同情境下的系统演化稳定策略进行确定,并选取了相关数据进行仿真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在碳配额有偿分配制度下,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不同的演化博弈结果,各主体间策略选择互相影响,中央政府的策略选择会受地方政府的影响,但作为政策的推动者,始终会选择严格监管的策略;在碳市场建设初期政府除牵头为企业寻找交易对象外,还应给予交易双方相应的交易奖励;随着参与碳交易的企业逐渐增加,中央政府受监管成本影响,其策略选择也会发生改变,本文从四方博弈的主体出发,为有偿分配制度下碳市场交易制度及运行模式提供了系统的理论指导。
京津冀民营企业环境协同治理的困局及解决
杨林霈;赵旭光;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关键所在,对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这一宏伟蓝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本应服务于国家的整体发展。然而,因“运动式”治理破坏营商环境、激励机制缺失、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健全和企业监管协同不足等问题,导致民营企业在京津冀区域环境治理中的参与度不高,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解决前述困局的办法在于构建“四位一体”的环境协同治理路径,即建立企业生态商誉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企业协同治理激励机制,焕发内生动力;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升参与协同治理积极性;强化民营企业环境监管,形成治理合力,从而更好促进京津冀环境生态协同治理,为我国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新动力。
京津冀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碳排放情况耦合协调度分析
周茜;丁楠;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城市群,拥有较高的经济产出与碳排放量。在“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战略目标(双碳目标)提出后,为确保京津冀地区绿色低碳发展,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变化与碳排放之间的耦合关系值得深入探讨。基于此,本文构建一系列评价模型,首先分析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与碳排放情况,再对碳收支与碳承载量进行计算评价,最后分析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与碳排放之间的耦合程度,进而在保证经济稳步增长的前提下提出绿色低碳发展建议。研究发现:京津冀经济与碳排放差异明显。北京GDP增长快,人均高,第三产业发达;天津GDP增长缓,人均居第二;河北GDP总量高但人均低、碳排放高。河北需产业升级,发展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借鉴京津技术,控制碳排放,实现绿色发展。京津冀耦合协调程度上升,但河北波动大,需加强减污降碳技术研发与管理,确保稳定协调发展。
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能源事权的纵向配置研究——以电力事权为例
苗运卫;推动能源事权纵向配置的规范化与法律化是能源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举措,事关全国统一能源市场的建设成效。电力事权是能源事权的典型范例,但其纵向配置现状中存在区域层级主体能力有限、事权配置内容划分失衡、行政分权方式规范不足等问题。需要以央地分工、环节分类与法律分权逻辑为理论基础,完善电力事权的纵向配置规则:一是厘清电力事权配置层级上的主体结构,为中央、区域与地方层级主体划定权责;二是明确电力事权配置内容上的监管事项,区分供应、输送与消费等环节的事权分配;三是制定电力事权配置方式上的立法方案,确定电力规范体系中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主要内容。
比例原则优化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研究
胡艳香;张嘉嘉;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系基于公益与私益复合型损害建立的刚性约束,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囿于目前制度适用的原则与条件规定模糊,实践中存在混用与滥用之嫌,亟待确立合理的指导原则与严格的判断标准。基于比例原则的私法适用条件与惩罚性赔偿制度高度契合,且与其他限制性指导原则相比存在明显比较优势,运用比例原则优化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实践中,宜采用严格审查比例原则内嵌的三大子原则重新厘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和判断标准、建立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运用与管理方法,真正有效发挥制度的惩罚功能,构建侵权人、被侵权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
“智能向善”的法理意蕴及其规范构造
林群丰;齐琦;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信息化建设和新时代人工智能治理实践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智能向善’宗旨”这一原创性理论范畴,为完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提供了科学指南。“智能向善”蕴含着推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不断趋于完善的四重法理,即: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防范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社会危机;处理好数智赋能与数字治理的关系;合理应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国际挑战。智能向善蕴含的深刻法理,与新时代人工智能治理规范体系相互浸润,并指导其走向完善。应当从四个层面入手,将“智能向善”的法理转化为人工智能治理规范:建立包容审慎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制;健全人工智能发展的社会保障机制;建构适应智能社会的数字治理规范体系;强化维护“智能向善”的涉外法治保障。
重新认识卡尔纳普的逻辑构造观
崔凡;卡尔纳普的逻辑构造思想长期以来被纳入经验主义传统,以罗素的外部世界纲领来确立其哲学意义。但越来越多的哲学家对这种传统解读提出质疑和挑战,普遍倾向于认可广义的康德主义对卡尔纳普思想的影响。在新康德主义看来,卡尔纳普逻辑构造思想的重心在于构造理论,而不在于认识系统,其目标是通过纯结构性限定摹状来说明一切科学概念的特性。卡尔纳普运用逻辑形式和科学统一的方式,阐述并捍卫一种全新的客观性观念,来解决科学知识的客观性问题,避免传统经验主义解读中存在的问题。这种解读在文本上和历史上都极具启发性意义,在促进对卡尔纳普早期科学哲学思想深入理解的同时还有助于维也纳学派和逻辑实证主义形象的重新形塑,丰富和完善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图景,进一步理解和把握科学哲学当前的境遇,助推科学哲学的发展。